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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厉打击“冒牌知名医院”

时间:2021-02-24 14:33:00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陶蓉  记者朱海)近年来,部分医疗机构利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扰乱正常医疗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工作。

全面清理含有知名医院字号的市场主体。逐一核查在名称中使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字号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对未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者证照不一致的,一律责令变更名称。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医院管理、医疗美容、药品等相关行业企业,其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律依法予以纠正。在企业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环节从严审查,知名医院之外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无权利人直接授权的,一律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上述知名医院字号。

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企业名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对在商品上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商标、字号等商业标识,引人误认为是知名医院商品或者与知名医院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集中进行部署查处。依照《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材料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医疗广告监管执法,对于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或利用违规名称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者诱导患者、夸大病情或者疗效的,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向社会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情节严重的,除依法处罚外,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严厉查处未经审查或者未按审查批准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在广告中利用患者、医护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对知名医院商标权利的保护力度,对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服务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强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相关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运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手段,发挥信用惩戒机制作用。

建立知名医院品牌保护长效机制。聚焦知名医院名称、商标等品牌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知名医院品牌信息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许可信息的互通机制。加大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维护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责任,扎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推动清理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全面排查营利性医院和相关行业企业,逐户组织核查,对违规的名称一律依法予以纠正。对明知没有授权仍办理登记注册的相关人员,依法依纪问责,确保清理整治之后不再有新的冒牌医院出现;要密切协同配合,尤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同时注重与卫生健康、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此外,在清理整治的同时,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畅通清理整治的投诉举报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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