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销售的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检的60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 32)》等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
其中,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上海亿润油脂厂生产的车用尿素溶液,标称商标为安玛,生产日期/批号(标称)为20191015,不合格项目为杂质含量;南粤昆仑(深圳)润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车用尿素溶液,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19812,不合格项目为杂质含量;上海豪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纯车用尿素溶液AUS32,商标(标称)为东海龙,生产日期/批号(标称)20191214,不合格项目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上海继岚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车用尿素溶液,不合格项目为杂质含量;上海雅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车用尿素溶液,商标(标称)为蓝洁士,生产日期/批号(标称)为20191223,不合格项目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
据介绍,使用尿素含量不足的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无法达到净化尾气的效果;杂质含量过高会使SCR系统中催化剂中毒,降低催化效率,严重时会使催化剂失去活性,导致氮氧化合物排放超标;多金属元素(如钙、钠等元素)排放会损害SCR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