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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深挖涉传线索 严打传销行为

时间:2020-08-12 15:05:00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传江)记者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深挖涉传线索,严打传销行为,做到防疫打传两不误, 营造良好的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今年疫情期间,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严禁借疫情宣传炒作、将产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等挂钩,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坚决守住“不涉传”“不虚假宣传”两条底线。

建立和完善综合考评体系。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打击传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各市(地)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为巩固工作成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6月,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安排部署综治工作。

建立和完善“部门配合+区域联动”机制。哈尔滨、双鸭山等地建立了市场监管局、综治办、金融办、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的会商和联络人制度;大庆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市互联网企业发出倡议,合力打造无传销网络平台。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推广学习哈尔滨市局、绥化市北林区局打传工作经验。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手机短信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播放警示提示教育短片、制作打击传销漫画、发布公益广告、拍摄专题宣传片、开办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普及打击传销知识。

结合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活动。伊春市针对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点多面广,人少事多的实际情况,推行“网格长”责任制,基层乡镇和社区将监督举报传销违法行为纳入到居民楼网格长的工作职责当中,定期入户走访,实时监控,紧盯社区(村)、林场等传销易发区域,及时发现、收集和汇报传销活动情况,形成网格化管控。牡丹江、双鸭山、伊春、七台河等地由市场监管、公安、文明办牵头,成立创建无传销城市志愿服务队,取得较好效果。哈尔滨市南岗区局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共同签署《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意向书》,企业承诺不发布不传播涉传信息。

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哈尔滨市局发挥“两委两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作用,各社区(村)都建立了联系卡,并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名册》。强化社会监督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通过12315及时排查涉传线索,同时在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和宾馆设立举报箱,营造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涉传市场主体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和案件线索、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绥化市北林区局建立打传联动机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一举查处“欧莱雅第六感”传销组织,捣毁取缔传销窝点30余个,涉案资金300余万元,遣散传销人员177人。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集中开展打击行动。疫情防控期间,牡丹江市局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打击以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工作,成功打掉窝点26个,现场行政处罚174人,现场罚款8620元,提醒告诫63人,安全遣散回家23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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