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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消委会提示:当心网红景点“照骗”

时间:2020-06-09 13:55:00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徐知丽 记者余知都)近年来,诸如玻璃桥、天空之镜等景点,通过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传播,成为新晋网红打卡地。然而,消费者现场体验却没有想象中的美,常常令人失望。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一些网红景点图片渲染过度,存在“照骗”行为,对网红景点要理性看待,谨慎选择。

眼下,一些所谓的“网红”景点为招徕游客,博人眼球,往往在宣传时借助美颜、滤镜功能和剪辑效果,或借用一些与实景无关的网络图片或视频,使得景点看上去赏心悦目,实际上实景却大相径庭,给游客造成误导,引发消费纠纷。此外,这些网红景点为积攒人气,往往要求消费者将有关景点短视频或微公号转发朋友圈以获取免费门票,为景点走红推波助澜。一方面,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所谓网红景点所展示的图片,不要被“照骗”;另一方面,消费者不要贪小便宜,为了一张免费门票,帮自己什么都不了解的景点宣传推广。

谨防虚假宣传广告。游客在选择旅游景点前,要认真查看旅游广告,详细询问了解商家在传单、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各种渠道发布的广告宣传中的承诺事项,并根据常识或事先了解、掌握的信息分析其真实性、合理性,谨防不法商家为达到吸引游客的目的,对景区项目、服务费用、购物环节等的叙述含糊其词或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例如有的商家在宣传单不显眼的位置以非常小的字体标注“不含住宿费、餐费、景区门票费等”,造成消费者的忽视而产生纠纷。

警惕“低价游”,签订规范合同。消费者出行前要货比三家,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不要以价格作为选择旅行社的唯一标准,警惕低价团陷阱。要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明确价格、服务质量标准等内容,并对补充合同条款进行明确的约定。

保存证据,依法维权。主要保存好合同、发票、景点门票、行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方便日后维权举证。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可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或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常德市消委会呼吁,广大旅游业商家强化诚信经营理念,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广大游客树立科学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共同营造温暖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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