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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

时间:2020-05-17 14:47:00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5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就正确选购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向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据介绍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中,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多加关注。食品经营者应当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项目”中注明“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项目中没有注明“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不能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注册审批,颁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消费者购买时,可以查看由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明上注明的生产日期、批次应当与实际产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批次一致。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注册号、适宜人群、贮存条件和保质期等信息应当与产品的注册证书一致。

除了要查看经营者的许可证、产品的注册证书、产品的合格证明和产品的标签,消费者还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宣传情况,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经营者、销售人员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不得通过推荐、讲座、健康咨询、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此外,消费者要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认真阅读标签,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出现不适,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婴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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