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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出行消费提示

时间:2020-04-30 09:34:00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 王文郁)4月29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出行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注意保护自身消费权益。

外出旅行仍要保持警惕,不建议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高危人群出行旅游。建议就近错峰出游,避开热门景点或景点的高峰时段,避免在密闭空间内开展娱乐项目。准备跨地区出游的,应该选择近期没有病例报告的地区,要提前联系景区了解当地的防控政策,准备必要的口罩、手消毒剂物品。如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的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在景区有序排队,保持人际距离,注意咳嗽礼仪,随时做好手卫生。住宿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宾馆,入住后要开窗通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该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当前,不推荐大规模聚餐,不建议携带没有自理能力的婴幼儿进行堂食。普通就餐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餐厅,就餐前要做好预约,做到错峰用餐避免拥挤。进入餐厅前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如有发热不应进入餐厅。在餐厅期间尽量减少接触公共设施,做好手卫生,用餐过程中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多人用餐推荐使用公筷和公勺。

“五一”出行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还要注意保护自身消费权益。外出就餐要仔细确认就餐收费项目和价格等信息,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向证照信息不全的商家订购外卖,接收订单务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与订单一致;网络购物选择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仔细查看商家信用评价记录,使用安全方式付款,接收商品注意查看外观是否有损坏,查验是否与商家发布的信息一致;参团旅行要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警惕“免费”“超低价”等明显不合理的旅游广告宣传,查看旅游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保持理性购物,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在消费过程中注意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保存好商家宣传页面、优惠信息、订单详情,并留存与商家聊天记录,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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