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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郭琛:大学校园里的维权顾问

时间:2021-03-11 18:39:00

人物介绍:郭琛 课堂内外不遗余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事迹简介:课堂上,郭琛向学生讲授《消法》,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课堂外,借助大众传媒传播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积极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作为消保领域知名学者,以身作则,为推动陕西消费维权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郭琛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言。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徐文智)郭琛的身上,被贴上了诸多身份标签,而她最在乎的角色就是大学教师。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郭琛同时还是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首批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谈及消费教育,郭琛感慨良多:“十多年的执教和科研生涯,研究和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仅让我亲身感受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长足发展,同时也看到了巨大的挑战和困惑。”

宣传消费教育维权知识

三尺讲台上,郭琛是高校内一名宣传消费教育理论的传道者。时代不同,目标不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亦会不同。课堂内,郭琛充分发挥教师职业带来的便利,向学生普及理性消费知识,教授他们掌握消费维权方法,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理念,摒弃消费维权过度私人化的不良倾向,提高对消费维权公益属性的认同感,激发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崇尚与热爱。郭琛表示,课堂内,自己和学生都是普通消费者,没有老师和学生之分,大家共同掌握国家消费政策,了解国外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与经验,研读司法机构和各个政府监管部门对于各类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态度与观点。

课堂之上,看着学生们讨论问题或激情昂扬,或义愤填膺,郭琛深感欣慰。她表示,这些现在看起来还懵懵懂懂的学生,将来一定会成长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中坚力量。当这些莘莘学子日后进入到各自的工作生活中,必将影响并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加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之中。

消费教育,百花齐放,不拘一格。2017年,走出大学校园的郭琛,首次参加了陕西省广播电台法制栏目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访谈节目。面前不再是懵懂的学生,而是看不见的社会公众。通过电台的电波,郭琛的声音传播到了更为广阔的天地。向陕西省社会公众解读刚刚出台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接听听众打来的消费热线电话,提供权威的消费法律咨询。

针对特殊消费者群体,尤其是老年消费者、金融消费者以及网络消费者,郭琛参加了各种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公益大讲座。2018年,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工商局邀请郭琛,为该县近百名老年人做了一场生动有趣的会销消费维权讲座,给老年人送来抵制会销防止欺诈的法律武器。

助力消费维权执法工作

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事业的基石,消费维权执法工作却是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坚实力量。走出大学校园的郭琛,以一名法律理论工作者的身份,与奋战在一线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团体开展了密切的工作联系。郭琛认为,作为一名理论工作者,必须做到想他们所想,忧他们所忧,将自己的理论研究与一线的执法经验形成一股合力,才能真正助推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2020年,伴随着各种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消费维权模式不断多元化,消费维权遇到诸多新问题新难点。这一年,郭琛借助大学校园平台,与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研讨疑难问题,提供理论指导。郭琛表示,这些交流与会谈的举行,丰富了自己的实务经验,也得以将消费维权的最新立法成果及时向社会、政府、企业等不同组织进行传播。

碰到身边维权之事或者慕名而来法律求助的纠纷,郭琛也多次出手帮助消费者提出维权之诉。某消费者因为某全国知名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虚假广告受到欺诈,希望能够帮助维权。面对可能的各种风险与困难,郭琛毅然接受了消费者的委托,着手向国家、省、市多级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向法院提出诉讼。郭琛说,每次维权行动对自己而言,都是一次重要的检验与挑战。在维权官司的诉讼过程中,锻炼了自己的意志,坚信了自己的道路,也获得了实战经验。

对于消费维权事业,未来还有很多没有走过的路,没流过的汗。郭琛始终坚信,脚踏实地,以身作则,就一定能为推动陕西省消费维权事业添砖加瓦,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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