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酒类商品(过度)包装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92批次产品,经检验,4批次产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涉及龙瓷、杜康等品牌。此外,还对酒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了计量监督抽查,共抽查39批次产品,1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标称由江苏蓝花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由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嘉定店销售的龙瓷原浆酒(V50),规格型号为500mL,生产日期为2018-08-28。
标称由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由上海浦东张杨第一食品商店有限公司(百联)销售的郎牌特曲浓香型白酒T6精英版,规格型号为500mL,生产日期为2018-09-11。
标称由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由洛阳酒淘商贸有限公司(国美)销售的杜康1号酒浓香型白酒,规格型号为500mL,生产日期为2018-04-19。
标称由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总经销、由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分公司销售的小糊涂仙酒(典藏),规格型号为500mL,生产日期为2019-10-13。
上述4批次产品均为包装空隙率不合格。
还有1批次产品净含量标注不合格。标称由上海神仙酒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神仙大曲(沪八景)酒,规格型号为100ml,生产日期为2020-10-27,净含量标注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