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4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共抽检171批次,其中合格170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0.58%。
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南屿分店销售的明虾(批号2020/12/9),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39.2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新华都南屿分店申请复检,经复检,结论仍是不合格。据介绍,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长期大量食用含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