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3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全省4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1批次润滑油产品抽检结果,其中4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11121-2006《汽油机油》、GB 11122-2006《柴油机油》等标准的要求,对润滑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边界泵送温度、低温泵送黏度、运动黏度(100℃)、高温高剪切黏度(150℃,106s-1)、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蒸发损失(诺亚克法)、机械杂质、闪点(开口)、磷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青州虹伟润滑油有限公司、山东韩炼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雷尔夫铁路润滑油有限公司、潍坊奥润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动力黏度、泡沫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