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3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省3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润滑脂产品抽检结果,其中2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491-2008《钙基润滑脂》、GB/T 5671-2014《汽车通用锂基润滑脂》、GB/T 7323-2019《极压锂基润滑脂》、GB/T 7324-2010《通用锂基润滑脂》、SH/T 0370-1995《复合钙基润滑脂》、NB/SH/T 0535-2019《极压复合锂基润滑脂》、NB/SH/T 0587-2016《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等标准的要求,对润滑脂产品的工作锥入度、滴点、腐蚀、水淋流失量、延长工作锥入度变化率、漏失量、防腐蚀性、极压性能(四球机法)、极压性能(梯姆肯法)、抗磨性能(四球机法)、蒸发度、钢网分油、氧化安定性、相似黏度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寿光宏润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宏泉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外观、滴点、水淋流失量、钢网分油、延长工作锥入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