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9大类食品5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大肠菌群、诺氟沙星、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酒精度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贵阳黔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夫子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贵阳市南明区碗碗香餐饮店销售的老面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昌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卫荣烧坊(酱香型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贵阳观山湖小忆丝餐饮店万达广场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贵阳观山湖小忆丝餐饮店万达广场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贵阳观山湖晨宇野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遵义市播州区一锅全牛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茶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威信同心圆商贸有限公司六枝分公司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铜仁市碧江区精彩和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宁陵玛歌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铜仁市碧江区精彩和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宁陵玛歌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分公司销售的红朝天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黄平县祥瑞福老年康养服务中心购进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三、标称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酥坊波波糖(花生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四、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分公司销售的美人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五、安龙县印象牛加鱼餐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黔南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