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涉及儿童玩具、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陶瓷制品、不锈钢真空杯、木地板、壁纸、人造板、危险化学品包装、食品接触用纸制品、塑料管型材、保温材料、混凝土制品(输入管)建筑防水卷材、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危险化学品、溶解乙炔及压缩气体18类产品,共抽检了345家企业的38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357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70%。
二、产品质量状况
(一)儿童玩具。抽查了的流通领域商品25批次。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儿童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进行测定。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6.0%。抽查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正常使用小零件”。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规定,供36个月及以下幼儿使用的玩具,可拆卸的部件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如果可以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则很可能造成婴幼儿咽喉或气管堵塞而导致窒息或哽噎。因此,对于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则应设警告说明,警告消费者该玩具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对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含有小零件,并且在合理滥用试验后不应产生小零件。
(二)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抽查了产品39批次。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产品的感官、浸泡液、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自粘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7.4%。不合格项目为密胺塑料餐具(碗)产品的“耐污染性”。耐污染性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日常生活中的酱油、醋等容易渗入,不易去除,造成餐具洗不干净,容易藏污纳垢、滋生细菌。另外,密胺餐具用的时间长,出现密胺碗盘吸附上色素、油渍、咖啡渍等顽固污渍,会使密胺餐具发黄发黑。
(三)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抽查了产品5批次。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产品的抗冲击性能、耐内压力性能、抗热震性能、内应力等安全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四)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抽查产品5批次。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的铅、镉溶出的风险、物理机械性能伤害等涉及人体健康的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五)食品接触用纸制品。抽查了产品10批次。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的感官指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荧光增白剂、渗漏性能、杯身挺度、微生物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 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0%。不合格项目为纸杯产品的“感官指标”与“渗漏性能”项目。纸杯产品的“感官指标”要求“杯口距杯身15mm内、杯底距杯身10mm内应印刷。”。如果杯口距杯身15mm内有印刷图案,当人使用纸杯喝水时嘴唇接触杯口,印刷图案里的油墨可能会被人体摄入,尤其是含苯油墨对健康更不利。如果杯底距杯身10mm内有印刷图案,当纸杯套在一起包装时,杯子底部的印刷图案容易把颜色蹭到另一个杯子的内壁上,因此底部也要求不能有印刷。纸杯产品的“渗漏性能”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纸杯盛装热水后,杯身接合处以及杯身与杯底接合处有阴渗或渗漏现象,即液体透过纸杯内层淋膜渗透至外层原纸,严重的甚至使纸杯接缝开裂。造成的原因是纸杯本身的接合工艺和淋膜厚度存在问题。
(六)不锈钢真空杯。抽查了产品10批次。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不锈钢真空杯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接触食品用的橡胶制件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七)木地板。抽查了40家企业的40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本地板表面耐磨指标、静曲强度、浸渍纸层压木质地耐香烟灼烧性能测定、甲醛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38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95%。不合格项目为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表面耐磨指标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静曲强度。表面耐磨指标反映了木地板的表面耐磨损性能,该指标不合格,复合地板的漆面或者强化木地板的浸渍纸层容易磨损,影响使用寿命。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静曲强度指标不合格,木地板的承载受力和抵抗受力变形能力差,使用中容易出现断裂等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八)壁纸。抽查了38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壁纸的甲醛、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验检验,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九)人造板。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样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人造板的横向静曲强度、甲醛含量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抽查了14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液压试验、气密试验、跌落试验、罐口接触高度、提梁(环)强度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全部合格,总体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我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企业以小微型企业居多,虽然本次检验产品合格率为100%,但是在抽样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在生产与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小型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普遍较低,作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企业对获证产品的执行标准、技术要求等知识知之甚少,不了解危险化学品对于包装的具体要求。一些产品如方桶产品的液压、跌落试验,部分企业从产品生产工艺、出厂检验等环节均未对此加强管理,导致成品质量存在较大隐患。部分企业装备落后,也是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抽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仍采用人工裁板工艺。人工裁板工艺易造成切板尺寸偏差,毫米级偏差就会在下步工艺中造成密封不严,导致渗漏等现象发生,不仅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也容易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造成伤害。企业属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各地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监管,对原辅材料使用、产品检验、包装标识等应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十一)塑料管型材。抽查了3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的样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塑料管型材的管材尺寸项目、物理力学性能、卫生性能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2个批次的产品检验不合格,产品检测合格率为94%。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灰分含量超标。灰分含量超标,主要原因是在产品原料中混有杂质或在加工过程中混入污染物,灰分超标会导致产品的使用性能降低。
(十二)保温材料。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保温材料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热阻、氧指数、燃烧分级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 15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十三)混凝土制品(输水管)。抽查了20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输水管外压荷载、保护层厚度、外表面裂缝、露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十四)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建筑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拉力、最大峰时延伸率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5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合格, 2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86.7%。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低温柔度”和“可溶物含量”不合格。卷材的“低温柔度”不合格,严寒下使用容易开裂;而“可溶物含量”如果达不到标准要求,其耐老化性能就差,从而降低防水功能。
(十五)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抽查了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的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金属面材厚度、芯材体积密度、剥离性能、粘结强度等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23个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产品检测合格率为60%。不合格项目主要有金属面材厚度、芯材体积密度、剥离性能、粘结强度等。金属面材厚度主要是原材料不达标,工艺处理不到位、偷工减料。芯材体积密度标准要求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芯材密度应不低于18kg/m2,但大部分芯材密度小于10kg/m2,究其原因是企业在生产泡沫塑料时,在体积一定的模具内发泡,如果聚苯乙烯料添加量较少,造成每个颗粒发泡过大, 聚苯乙烯泡沫颗粒占有的体积较大,颗粒间挤压程度较轻,导致体积密度的降低。剥离性能:涂胶过程中,用胶量较少,涂抹不均匀。粘结强度:由于聚苯乙烯颗粒的过度发泡,导致聚苯乙烯颗粒间的粘结力较小,在受外力作用时容易发生自身断裂。涂胶过程中,用胶量较少,胶粘剂本身粘结强度不够等原因,影响到钢板与芯材的粘结性。粘接强度不合格,导致夹芯板使用后在受到灾害时(如大雪),导致夹芯板裂损,易造成对人身安全的影响。项目上问题较多,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
(十六)危险化学品。抽查了14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危险化学品的主含量、灼烧残渣、重金属含量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十七)溶解乙炔及压缩气体。抽查了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溶解乙炔及压缩气体的纯度及其中磷化氢、硫化氢等杂质含量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十八)压缩气体。抽查了10批次产品,按照《甘肃省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压缩气体产品纯度及游离水等杂质含量进行检验。经检验,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后处理情况于2021年1月20日上报甘肃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附件:
1.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