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召集的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制定研讨会在北京和广州同步举行。围绕标准制定中直播从业资质、主播年龄限制、直播商品体验、视频保存时限、直播带货定性等5大争议焦点,30多位专家对标准意见稿提出建议,比如建议主播年龄应不小于18岁,直播带货行为应依据《广告法》,主播要体验商品,不得虚假宣传;对从业人员建立直播行业黑名单数据库等。
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已达到4338亿元。预计今年中国在线直播的用户规模将达5.24亿人,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尤其是在疫情后期,出于防疫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直播带货市场蓬勃发展。
就在5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受人社部委托,发布《关于对拟发布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拟新增10个新职业。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电商主播等岗位成为“名正言顺”的新职业。在就业难、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直播带货俨然成为炙手可热的电商新风口,该职业“转正”无疑会鼓励更多人特别是年轻人投身其中。
毋庸讳言,与行业的火爆相比,相关的约束与规范显得大为滞后。某些“头部”主播已形成意见领袖的地位和级别,甚至超越电视台的影响力。但很多“网红”对产品不了解就盲目带货,常常出现货不对板、不愿意试用等现象,引发质量以及售后服务问题。还有些主播缺乏责任心与专业能力,唯利是图,随口胡诌,弄虚作假,糊弄消费者。还有一些小孩子也加入直播购物行为中,如果行为人是未成年人,一旦出现严重商品质量问题,追责成为难题。还有平台数据造假、货不对板、以次充好、消费者维权难等乱象频现……因此无论是从市场趋势,还是职业发展来看,规范直播带货都势在必行。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直播购物的本质是一种电子商务的交易行为,契合电子商务业态,就应当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的约束,而非野蛮生长于法则之外。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的制定,是健全行业规范,完善监督管理的建章立制之举,为电商直播划出平台、主播、消费者的行为红线,将有效遏制直播数据造假及虚假宣传,倒逼直播平台强化内容审核机制,提高科技能力与企业责任感,堵住“网红带货”的虚假空子,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电商直播有序、良性发展。
当然,对于直播带货这个新兴职业,如何看待直播带货的定性和数量、播出视频的保存时限、主播体验商品、未成年人参与等问题,专家、民众还持有不同的意见。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持续“纳谏”中,专家、企业和消费者不妨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建议与诉求。直播规则订立得越全面越细致,其效力便越大,市场公平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业发展才能兴利除弊,行稳致远。(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