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 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以来,因购房者与政府共有产权,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的资金压力,满足了不少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近期各地纷纷加大共有产权房建设力度,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广东出台新政规范管理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分配管理,规范共有产权住房供后管理,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保障和财政金融税费支持。《意见》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房源性质,其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共有产权房单套面积不超120平方米,面向城镇无房家庭,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等供应,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在最受关注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方面,《意见》表示,其将采用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等方式,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及其他方式建设筹集的,销售价格应综合建设、财务、管理成本、税费和利润以及承购人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原则上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转让年限规定。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承购人所有,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多地深化试点共有产权房
其实,不少城市都在尝试通过推广共有产权住房,从而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座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017年9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支持北京市、上海市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据了解,2018年,广东省选取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等5座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已筹集共有产权住房6.1万套,供应共有产权住房3.4万套。
2020年6月份起,上海市分批启动本市户籍第八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据了解,截至2020年4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
8月10日,备受期待的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共有产权项目取得了《施工准备函》,该项目位于海淀北部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将建设11栋住宅楼,预计提供房源1500套。
自2017年以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明确了未来5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目标。
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满足无房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是建立健全首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支撑。
业内专家指出,过去北京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一直为众人关注。近年来,这一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与北京市加大住房数量供给,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不无关系。以近日开始选房的北京市通州区共有产权项目通成家园为例,其位置距离已有地铁站2公里左右,与即将通车的地铁站则只有约800米的距离,均价25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非常亲民。
“共有产权住房从政策设置上剔除了投资属性,符合房住不炒的要求,在购买条件、使用情况上都符合自住为主的政策预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共有产权住房在建设、分配、管理等各项政策的完善,推动共有产权住房高质量发展,其在住房保障方面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