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聂国春)3月15日,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
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实施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资金适当贴息,鼓励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现有风险补偿机制保持基本稳定。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通知指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银行机构要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要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续贷和展期管理,合理追加贷款,不断创新信贷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