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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将为游学设定行业准入许可

时间:2021-03-09 14:03:00

中国消费者报讯 笔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针对政协委员规范游学市场的相关提案,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答复称“将依法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行业准入许可”。

2020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熊水龙在提案中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境外游学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规范和指引。他呼吁,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对游学乱象的执法和治理力度。

近年来,游学成为寒暑假期间旅游市场和教育市场中的热门项目。然而伴随而来的,还有一直呈上升态势的游学相关投诉与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的游学组织机构较为混乱,除此之外,游学普遍存在重游轻学现象。

熊水龙在调研后得知,从当前市场现状来看,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留学中介、专职游学机构、网络电商平台乃至个人团体等纷纷涌入了游学市场。“对旅游机构、培训机构甚至咨询公司等主体能否组织此类活动,目前仍缺乏明确规定。”他说。

针对提案,文旅游部日前答复表示,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力争在《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中,就相关活动作出明确规范。对于游学市场乱象,答复指出,将持续强化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依法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严查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据笔者了解,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原国家旅游局曾在2012年针对游学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规定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是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或共青团、少先队与妇联组织,这些组织可委托持有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来承办活动。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旅游与营销系副教授张运来对笔者表示,该通知界定模糊,例如怎样的问题具体该由哪个部门监管等没有明确,同时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因此缺乏可操作性。

文旅部透露,接下来,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交通、文化和旅游、食品药品监管、保监、铁路等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系沟通,将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增强监管合力。

(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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