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通报两起销售瓜蒌劣药案。福建天瑞医药有限公司、龙岩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瓜蒌,分别被罚没1110903元、24614.7元。
福建天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瓜蒌(批号:180101),标称生产厂家为安徽益健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经检验,性状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依照《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规定,该批次瓜蒌应为劣药。经查,2019年1月22日,福建天瑞医药有限公司从安徽益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26.5元/kg的价格购进该批次药品171.5kg,总计购入价款4544.75元。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先后以14种不同价格分别销售给永泰状元综合门诊部等203家(次)涉药单位,实际销售128.246kg,库存43.254kg,销售所得4460.86元。其中,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1月30日,实际销售123.69kg,销售所得4301.66元。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实际销售4.556kg,销售所得159.2元。
今年6月30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福州稽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州药品稽查办)依法公开举行听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7月14日,本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福州药品稽查办决定予以该公司以下处罚:没收劣药瓜蒌中药饮片及违法所得4460.86元;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前的,按货值金额1.3倍罚款计6442.63元;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处货值金额11倍罚款(违法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9万元计算)计110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1110903.49元。
今年3月13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三明稽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明药品稽查办)收到龙岩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在查处龙岩市第二医院涉嫌销售劣药瓜蒌一案中,发现其使用的瓜蒌(标示生产单位:江西康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20180801)是从龙岩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经查,龙岩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25日两次从江西一家公司购进瓜蒌(标示生产单位:江西康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20180801,产地:河北)177公斤,后以不等价格销售给7家单位共计129公斤,2019年8月22日退回供生产企业48公斤,退货后货值金额8204.9元。上述瓜蒌在龙岩市第二医院被抽样,经检验,结果为性状项不符合规定。
今年4月23日,三明药品稽查办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告知书直接送达龙岩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告知其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5月15日,三明药品稽查办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决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204.9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计16409.8元。上述罚没款合计2461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