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发布局2020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乐客隆超市因销售的猪肉氯霉素项目不合格,被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7万元。
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号)涉及福建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对这起不合格食品事件进行核查处置。经查明,闽侯县上街乐客隆超市购进的海暘瘦肉(猪肉)产品,购进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认定,乐客隆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超市处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