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力度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近日,该局执法支队根据投诉线索连续查获3批侵权白酒,共计57瓶,货值金额达15690元。
6月24日,该局接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芦台春酿造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投诉称,辖区内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情况,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执法人员先后到河西区平山道西段南侧水映兰庭1号楼底商、河西区津淄东里42门底商、河西区黑牛城道223号底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商户均存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先后对经鉴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进行扣押,包括“海之蓝”“芦台春”“天之蓝”“剑南春”“贵州茅台”“梦之蓝”等商标白酒共计57瓶。目前,该局正对所有涉案商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