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施林祥 记者张文章)5月29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理销毁工作,共计销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670公斤。
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过有效期的,或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非但不能保证质量和疗效,还有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危害身体健康。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随意丢弃,不仅污染环境,还存在被非法重新包装流入市场的风险。
近年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组织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在各门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方式,对家庭过期药品统一回收、统一存放。同时,还通过集中发放宣传资料,监管人员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大力宣传推进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工作。
5月29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了一次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理销毁,共计销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670公斤。此次被销毁的药品主要来源于全区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设的各门店,均为市民投放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过期药品回收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严防过期失效药品流入市场,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