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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4家医疗器械单位被立案查处

时间:2021-05-24 17:35:00

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医疗器械与非器械未分开混放、进货查验和销售缺少记录”,5月18日,记者从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用械环境,该局于5月初开始,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14个医疗器械品种,全方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单位4家,警告2家,罚款3万元,6家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联手区市县市场局重点排查疫情防控类器械、跟踪排查网络销售类器械、多元排查无菌植入类器械。尤其对区市县辖区内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防疫器械供货资质、购货凭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渠道合法。

为做到精准监管,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年初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结合国抽、省抽计划,对9批次5个品种共981件产品完成了抽样、寄送、信息录入工作。

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同步跟踪治理”原则,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重点排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和舆情关注较为集中14个医疗器械品种。

在排查过程中,将人工关节、骨科材料、吻合器等高值医用耗材以及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作为排查重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网络销售)、使用单位的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相关企业、单位总数的30%。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是否经营(网络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否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是否购进或者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截至5月18日,两级市场监管人员共排查线下医疗器械相关单位3107家,排查出风险隐患6个(均已消除),责令整改6家;检查线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企业72家,接受国家药监局移送网络监测线索4件,责令整改1件,警告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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