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随着6·18电商平台促销日的到来,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遇到“三无”产品或服务质量无保障该如何维权?5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购消费提醒,提醒消费者避开“套路”,理性消费。
据介绍,2020年,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接收处理网购类投诉举报43.17万件,占总量的56.70%;今年1-4月,网购类投诉举报10.72万件,占投诉举报量的一半。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服务类别主要有化妆品、生活用品、服装鞋帽、食品等。其中,网络直播购物的投诉举报增加明显,2020年全年共2625件,2021年1-4月就多达1064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货不对板,实物产品质量和直播间展示差异大;直播交易过程中缺少第三方平台监管,发生交易纠纷后消费者难以找到商家处理;商家存在不发货、延迟发货以及售后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以往存在的问题,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坚持“四个谨防”、 做理性快乐的“剁手族”。
谨防一:直播带货、网页视频推荐中,主播推荐产品、服务时存在特定灯光拍摄、夸大其词,宣传与实物存在不符。
谨防二:个人直播带货可能存在实际经营主体证照不齐或无第三方交易平台保证等情况,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所谓网红产品、爆款产品存在三无或服务质量无保障情况。
谨防三:直播带货、网购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卖家数据虚假,如“卖家托”营造虚假买家推荐、买家秀、刷好评等虚假人气、虚假销量情况。
谨防四:以团购、答谢、返利等形式,高人气主播带货,诱导消费者使用私人账户转账、添加钓鱼网站或其他平台链接骗取钱财。
另外,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要有五个做到:
一查好资质。首选证照齐全、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大购物网站、直播平台,查验清楚再购买。
二按需购买。列好购物清单,以需求主导消费,预选好商品,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货比三家,不迷信网红效应,不被“超优惠”、“超低价”冲昏头脑而盲目下单。
三摸清规则。了解清楚促销活动规则、优惠限制条件、跨店满减门槛、预付款消费发货约定等,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直播视频等相关证据。
四严防陷阱。警惕价格陷阱如先提价再打折、标称全年最抵价、订金不退等;警惕支付陷阱如以发送付款链接等方式植入病毒,以卡单、退款、返现等理由骗取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五依法维权。出现消费争议,要在维权时效内及时与商家、直播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协商。如协商不成,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商家、直播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如遇网络诈骗,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