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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柜上放着过期药品?查处!

时间:2021-06-09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近日,浙江台州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辇某诊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治疗室操作台后的药物柜上面摆放着三种过期注射液共计48瓶,有效期分别至2020年11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已过期2至6个月。

据悉,该诊所药品使用记录、处方和门诊日志均不齐全。因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对上述药品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该诊所作为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系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新《药品管理法》加重了使用劣药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额度。此案中,根据旧法按实际货值金额“一到三倍”最高只能罚款几百元,而新法将罚款幅度提高到了“十倍到二十倍”,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

据黄岩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案件的办理打响了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在黄岩该类行政处罚案件的第一枪。接下来,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使用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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