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完成了45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涉及糕点、酒类、调味品等11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45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检出禁用药品问题。
微生物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双城区味之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望三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煎饼(生产日期:2021年3月21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哈尔滨市道外区旺佳旺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军工高粱王(白酒)(生产日期:2019年9月18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伊春市汤旺河区优信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东安区汇元食品厂生产的宽正手工陈醋(生产日期:2020年9月1日),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天泽佳鑫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双城市嘉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嘉轩野山椒(生产日期:2021年3月5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出禁用药品问题:
鹤岗市南山区鹿林山鑫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牡峰椴树蜜(蜂蜜)(生产日期:2020年9月24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指标解读:
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代谢物与蛋白质结合后性质稳定,故利用其代谢物的含量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呋喃西林药品。造成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违规使用了呋喃西林药品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