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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紧急开展“四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时间:2021-06-15 19:09:00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王波 记者吴采平)6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该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成立8个检查专班深入县市区紧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该局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充分认识当前市场安全监管形势和抓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责任,突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按责任分工全员参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备勤工作,在十堰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为重点,突出公用压力管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用特种设备。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县市区局监督检查和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督查的方式进行,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是否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重点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岗位职责规定;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时申报检验;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并形成闭环。

该局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使用的单位,一律责令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一律依法实施封停;对非法违法使用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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