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退货很快,我很满意。”近日,消费者孙女士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鹿亭乡中村村的家家福超市购买了饼干等8袋食品,之后向经营者提出了退货要求。超市经营者仔细检查商品后表示,除2袋食品已经拆封,按规定不能退货,其余6袋食品可根据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予以退货,并很快办好了退货手续,孙女士对此十分满意。这正是余姚市“乡村放心消费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更好地展示余姚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果,全面促进消费,助力乡村振兴,近日,余姚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邀请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消费维权义工、媒体记者等20余人,一起走进鹿亭乡中村村和宁波香泉湾山庄,实地观摩、体验放心消费环境,提出消费建议,进一步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活动在余姚深入开展。
体验团实地参观山庄厨房。
活动当天,体验团一行抵达中村村后,一边欣赏山村美景,一边就乡村旅游各消费环节进行实地体验。在中村村,消费者孙女士切实体验了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在宁波香泉湾山庄,体验团一行实地参观了山庄的厨房,并体验了就餐环境、食品安全和住宿消费,对山庄的消费环境给予了很好的评价。
据了解,鹿亭乡坚持以“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美丽经济、共享美好生活”为目标,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从2019年开始在中村村率先开展了宁波市放心消费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大放心消费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村在村委会办公楼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完善消费争议和解制度和处理流程,派专人负责处理村内的各类消费纠纷,确保消费投诉不出村,让游客玩得开心、吃得放心、住得满意,无后顾之忧,消费者满意率达100%。同年,该村被评为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村。
在此基础上,该乡积极开展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乡镇创建工作,全乡28家农家乐和民宿,另有酒店、村内小店、家家福超市、工厂、茶楼等经营主体全面参与创建工作。他们在经营场所张贴“放心消费在浙江”评价表,签订“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公开承诺书,严把商品质量关、安全关,明码标价、热情服务、诚信经营。同时,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提高村民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关注度与参与度。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对发展美丽经济、建设美丽乡村起到了更好的促进作用,鹿亭乡成为余姚市第一个获得了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乡镇荣誉称号。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余姚市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去年共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550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203家、放心工厂937家,建设放心消费街区(商圈)2个、放心消费乡(村)3个,全市消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今年余姚又被列入放心消费重点县(市、区)建设名单,计划新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超过1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