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聂国春)一年期产品一次性收费至2049年、被保险人出险却不退还预收保费、保费超过备案费率上限……6月9日,农银人寿借款人意外险(以下简称“借意险”)因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点名通报。
“借意险”指的是与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此前,搭售借意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等平台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现金贷平台在放款时,在借款人的本金中抽取一笔金额作为借款人购买借意险的保费。2019年7月,《中国消费者报》曾以《现金贷穿上保险费新马甲》为题报道过这一行业乱象。
通报信息显示,农银人寿在借意险经营方面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该公司高于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上限收取保费。检查发现,2019年1月-2020年6月,农银人寿承保的借意险实收保费对应的保险费率高于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上限,达到其他一般意外险保险费率的数倍。共涉及保单17.99万张,消费者12.89万人,保费1.27亿元,违规多收取保费4763万元。
其次,该公司还通过“短险长做”方式承保借意险。通报称,农银人寿按客户借款期限,向其出具多张保险期间连续的一年期保单,并在首期保单自动核保通过后一次性收取所有投保年度保费,后续保单按约定的承保时间依次自动生效。截至2020年6月30日,此类未生效保单共14.11万张,涉及消费者6.84万人,其中一份保单的最晚生效日期为2049年1月1日。
再次,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或全残事故的,公司按照条款约定给付赔款并终止当年度保单。但是,农银人寿通过上述方式连续承保的借意险业务中,未将剩余年度未生效保单的预收保费退还投保人,共涉及保单47张,应退保费1万余元。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农银人寿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上述侵权违规行为,农银人寿是否会退还消费者多收和预收的保费、公司将如何整改、未来又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记者就此向农银人寿相关人士进行了采访,截至发稿时止尚未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