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聂国春)6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近日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这是监管机构从银行和支付端再出重拳打击加密数字虚拟币交易炒作的又一新举措。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人民银行发声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均发布相关声明,提出将积极响应和配合央行,进一步打击虚拟币交易炒作行为。
工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该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我行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邮储银行强调,将持续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一经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将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监管部门。同时,提醒社会公众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建行、农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也均提出了相应举措来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并号召公众进行举报。
上述机构均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