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此次抽检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等25大类2102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样品32批次。
其中,厦门汉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豆干(购进日期:2021年5月1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36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厦门昌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包公鱼(购进日期:2021年4月1日),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厦门市湖里区吴小真真水果店销售的葡萄(购进日期:2021年04月13日),己唑醇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厦门市思明区喜口餐厅购进的黄骨鱼(活)(购进日期:2021年3月19日),孔雀石绿检出值为4.8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