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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益者名义宣传 浙江义乌一家培训机构被罚

时间:2021-07-26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名校老师手把手教学”“多名学员上岸”……这样的宣传套路,你见到过吗?近日,浙江义乌一家培训机构因为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处。

2021年4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义乌市丹溪北路某文化创意工作室涉嫌以受益者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当事人为加强企业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印刷含有“孔文教育 黄某琴 浙江大学学士(985、211名校)孔文核心团队之一  孔文财物总监 孔文初中英语六星级特级教师 高中英语六星级特级教师 教龄12年 研究方向 初三提前批 高中英语……”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单,并在营业场所墙壁粘贴,向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共计广告制作费用6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义乌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要注意查看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实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信息的每一项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注意各条款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不合理条款;关注教师资质是否作假或不真实;是否明码标价;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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