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双减”政策出台后,已经报名、签订培训合同的消费者应该怎样退费、维权?8月1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就消费者关心的多个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答疑解惑,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年来,涉及培训机构的消费纠纷已成为投诉的热点和痛点。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消委会组织共受理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839件,其中涉及价格纠纷214件、合同纠纷209件、售后服务纠纷168件、虚假宣传纠纷68件。
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维权问题,四川省消委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答疑:“双减”意见出台,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能否变更、解除?“双减”意见出台后,消费者如何选择培训机构?消费者在教育培训费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消费者签订教育培训格式合同时,应当注意什么?如果商家有不退费、承诺不兑现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受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发生变化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消费者要及时按照“双减”政策规定查看已报培训是否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及时联系培训机构,确定是否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或退费。同时,要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及时留存证据,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进行投诉举报;或是直接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发生消费争议的,还可以请求当地消委组织进行调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