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消保委选择沪上20家豪华型酒店,通过拨打酒店电话询问门市价格和网络搜索,比对了相同房型在同样条件下入住的价格,其中38.3%的网络平台预订价比酒店门市价格要低,但也有33.3%高出酒店门市价格,另有28.3%和酒店门市价格相差不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外出前通过网络平台预订酒店几乎成了规定动作。在很多人印象中,提前网络预订酒店不仅价格更优惠,还能避免现场预订不到房间的情况。受淡旺季、市场环境影响,消费者已经接受酒店同一天出现不同价格,甚至几分钟就变动一次价格的现象,但如果平台预订价格总是高于门市价,显然有些说不通。
同一商品出现不同价格并非新鲜事,特别是在不同网络平台上,同一个时间段内不同商品呈现不同价格更是司空见惯。但是,消费者能够接受随时变动的价格,不代表消费者可以接受预订价高于门市价,更不代表商家可以随意变动价格而忽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能够接受随时变动的价格,前提是商家和网络预订平台能够满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譬如,网络平台中往往会标注酒店房间的原价和折扣价,以及随房间数量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价格,消费者可以在充分了解酒店房间价格和剩余房间数量的基础上自主选择。
而网络平台预订价格高于门市价的现象,让消费者有一种被蒙蔽的感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预订价适当高出门市价并非不可接受。作为网络平台,一是应满足消费者知情权,优化管理系统,减少中间环节和信息不对称现象,快速传导价格变化。同时,可在显著位置标明商家联系方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为坚决避免大数据杀熟,不用“算法”算计消费者。三是为更好提升消费体验,不妨让消费者有退订权,当消费者发现门市价更优惠时,在未入住的情况下可以免费退房。作为消费者,也应货比三家,或者通过电话核实门市价格,避免被蒙蔽。(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