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徐敏新 记者吴采平)8月10日记者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8月10日起,该省所有新建住宅工程(主要指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在交房时,每套新房将标配“一证两书”,即《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让每套新房像电视机、汽车等商品一样拥有质量合格证、保证书和说明书。
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2020年初,湖北省在襄阳市发出全国首张按套出具的《商品住宅质量合格证》,宜昌市、黄冈市等地相继试点。去年9月,湖北省推行新版“两书”范本,让“一证两书”成为住宅质量的守护者,受到购房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根据要求,湖北省各地将因地制宜把“一证两书”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交房时,建设单位应向业主同步按套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其包含的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名称、住宅房号、建设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等。
住宅工程交付时还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容至少包含住房基本信息和小区基本概况;介绍本住宅平面布置、主要设备设施及其技术参数;详细说明住宅使用注意事项等;工程名称、户型、房号等具体信息;作出质量保证承诺;载明保修范围、期限、责任人和保修程序等。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行“一证两书”重在督促建设单位履行责任,提升住宅品质,让消费者收房后使用时更加便利、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