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黄尧尧 记者郑铁峰 )为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严查、严管、严控,全方位织密疫情防控防护网。
普陀山分局召开疫情防护通报会,集中约谈药店负责人。通报了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分析了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及前期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普陀山分局负责人指出,药品零售企业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哨点,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一是严防细节问题,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二是规范经营行为,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自律,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格销售行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销售工作。
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销售制度,全面禁售退热类药品,启动应急响应监测模式,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等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实名制登记销售记录数据,同时督促农村地区药店发现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后,在2小时内报送防控办。
双向监管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线上坚持疫情防控检查与日常药械监管有机结合,以疫情防控药品、医用防护口罩等产品为重点,严肃查处药品、器械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10家药店开展定期巡查,利用计算机系统核对处方信息、售药信息,严防药店无处方售卖处方药品。对药品进货渠道、采购、储存、陈列和销售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线下定期向辖区内药店发出警示通知,全方位加强药品经营场所人员健康管理及环境消毒工作,消除各种隐患。严格要求各药店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管控措施,落实药品验收工作,做好药品进销台账,多措并举做好各环节的防控工作。
下一步,普陀山分局将在做好药店疫情防控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药店进行重点查处,同时对疫情防控类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形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