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20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3大类,共抽检145批次,其中合格14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2.76%。
餐饮食品(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福州市仓山区鼎玖香火锅店使用的小碗(消毒日期2021/3/4)、福州市鼓楼区一灯餐饮店使用的水杯(消毒日期2021/3/16),均是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按规定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2批次:福州市晋安区华忠华食杂店销售的白果(散装称重 批号2021/3/3)、粉干(散装称重批号2021/3/3 ),均是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按规定此类食品加工过程不得使用二氧化硫。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