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深圳讯(记者黄劼)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因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近日被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据介绍,自从2012年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除交通运输部规定泥头车悬挂的车辆号牌及驾驶员持有的驾驶证外,深圳市营运的泥头车还需悬挂“档案号牌”来标识企业和车辆档案编号等信息,驾驶员还需持有经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培训合格后发放的“备案合格证”。
2018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没有现行法律法规及上位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安全检查事权下放至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原深圳市自卸车协会),并将该协会出具的车辆安全检查结果作为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前置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2021年5月,根据国办督查室通报情况和市场监管总局转办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深圳市人民政府责令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停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行为,废止或修改有关文件,消除相关后果,认真学习贯彻《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