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钟小雯 记者薛庆元)“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是大多数家长心中的至理名言,婴幼儿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刻,特别是0-3岁这一阶段,加上二孩三孩政策的放开,市场上衍生出许多婴幼儿托育机构。而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行业乱象亟待整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的“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加强同行业协会的横向合作,凝聚多方力量,推动社会诚信度的提升,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正值国家提出放开三胎政策之际,为做到让人民群众生的起、养得起、教的起,针对0-3岁儿童托育服务这块社会服务中的短板,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推出了《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促进机构管理规范化,提高托育机构管理水平。
此前,因为缺乏行业统一标准,许多托育机构合同都由其自拟,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且有利于起草方,最终解释权也在托育机构,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维权且维权成本大。据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国成介绍,自《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推行以来,近二十家托育机构使用了该合同,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和机构都反映良好,既免去了繁琐的合同,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消费者吃下定心丸,也让企业有了第三方的保障,提升了南京市消费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