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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害致315亩槟榔芋绝收 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5万元

时间:2021-08-24 23:21:00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本意花8450元买26瓶农药用于预防农作物槟榔芋的病害,却造成槟榔芋枯萎,导致315亩槟榔芋减产甚至绝收。8月23日,记者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消委会获悉,该消委会成功调处一起药害致槟榔芋绝收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5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9日上午,家住福建省武平县的芋农刘桂银及其合伙人李达元来到蕉岭县消委会投诉,反映今年6月在蕉岭某农资服务部购买了26瓶价值8450元的农药用于预防槟榔芋的病害。在7月使用后出现药害情况,造成农作物槟榔芋枯萎。刘桂银及其合伙人随后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事宜,商家同意赔偿损失,但在协商补偿费用过程中,双方对赔偿数额产生较大分歧。请求蕉岭县消委会帮其解决问题。

蕉岭县消委会受理上述投诉后,立即联系农资经营者蕉岭某农资服务部,要求其于8月9日下午3时到该消委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并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蕉岭县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属实,双方对赔偿数额产生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咨询了法律工作者,消费者准备诉诸法律,到法院起诉农资经营者。随后,在蕉岭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该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由农资经营者补偿消费者经济损失57.5万元。至此,一起涉农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对蕉岭县消委会的热情服务,高效调解表示非常感激、非常满意。                           

 据悉,8月23日上午,芋农刘桂银、李达元等3位消费者从福建省武平县赶到蕉岭县消委会办公室,向蕉岭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赠送了一面绣有热情服务化纠纷高效维权解民忧的锦旗,表达他们对消委会工作人员热情为消费者服务,高效帮助其维权,解除了消费者的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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