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闵行、徐汇、长宁等5个区30家企业和i百联、天猫、京东、淘宝4个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75批次定配眼镜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有17批次不合格,涉及夏佐、潮流汇等品牌。部分眼镜容易产生视疲劳、造成视力下降等问题。
检验项目涉及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可见光透射比、镜架外观质量、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装配质量和标志12大类。其中,安全性能指标全部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功能性指标中的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和标志5项。
2批次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不合格。如上海温镜眼镜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近视眼镜,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右片实测+10°(该镜片度数标准允差应为±4°),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该指标不合格,将造成眼镜柱镜(即散光)轴位的方向与配镜者的柱镜(散光)轴位不重合,产生较大角度,视物时出现重影,容易产生视力模糊、眼睛肿胀等视疲劳。
2批次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不合格。如上海清眸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夏佐牌近视眼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实测+4.0mm(标准值应±3mm)、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实测+2.0mm(标准值应±1.5mm),均与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容易使眼肌失去平衡,产生视疲劳、斜视、弱视,眼球酸胀等。
1批次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不合格。上海可胜实业有限公司七宝分公司在宝龙广场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近视眼镜,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实测2.0mm(标准值应≤1.0mm),与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如果差值过大,则会造成两眼球视物高低不平衡,产生较大的棱镜效应,可能造成头晕、恶心、视物位置不准确或视力下降的不良影响。
16批次标志不合格。如上海尚颜眼镜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潮流汇牌近视眼镜,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号(标准中规定定配眼镜应标明顶焦度、轴位、瞳距等处方参数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与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定配眼镜。
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