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孟刚)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2021年第八批关于取消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旅行社业务的公告,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取消1家旅行社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2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
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23日起,取消安吉中青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乐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据记者统计,此前文旅部共发布了7批关于注销旅行社业务的公告,共取消4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共注销了22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加上此次公布内容,文旅部今年共取消5家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了24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
组团社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旅游行政部门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此外,组团社违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不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多次不安排专职领队的,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而旅行社被注销业务情形也有很多,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