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一个人,点了两道菜,结账时却被收了4项费:餐具、纸巾也要收3元,商家还说是“店规”,你会怎么办?
9月1日晚上,消费者小明在浙江省永康市某餐馆就餐,买单时发现账单上多出了两项收费:餐具1份收1元、纸巾1包收2元。他当即提出异议:“来饭店吃饭,还让我自带碗筷、纸巾?而且既然要收费,为什么却不提前告知?”收银员回答:“饭店规定收费。”小明对其答复不认可,照单全付178元并让其开了发票后,以“事先未告知、这样收费不合理”为由,打电话投诉到当地消保委,要求退还多收的3元钱,希望该店以后不要这样做。小明说,点菜时,餐桌上的餐具、抽纸都是拆封过、疑似其他人已经用过剩下的。
“这是一场误会。”接到永康市消保委来电后,店老板解释说,该店电脑收银系统里,餐具、纸巾这两个项目,如果老板在场,都不收费,会手工删除的。但事发当时老板不在场,新来的收银员又不知情,没有及时手工删除,才导致发生此事。至于桌上放的是已拆封的餐具、抽纸,可能是当时生意忙,店员未及时换新。
永康市消保委调查后认为,此事店方有过错,已涉嫌违法,多收价款应退还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月3日,经协商调解,双方加为好友,店老板给小明赔礼道歉,退还多收价款3元了。
而此前,也有消费者向永康市消保委反映:一家三口在永康某酒店就餐,米饭没有点过和吃过,结账时电脑收银却“默认勾选”了每人一份米饭,收2元,她当场提出异议后,酒店才不收这6元米饭钱。
永康市消保委因此提醒消费者,扫码点餐结账时要注意核对点餐、收银系统有无“默认勾选”(甚至“必点”),以及“你不问他不说、你问了他才取消”的隐形收费项目,具体包括餐具(消毒)、米饭(茶水)、开瓶(服务)等容易发生争议的费用。另外还要注意,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商家有没有同时提供已洗净、消毒、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