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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违法广告用语 代购网店被罚1万元

时间:2021-09-16 23:41:0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年来,海外代购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欢迎,而“未张贴合法有效的中文标签”“不明就里的进货渠道”“虚假宣传”等问题已经成为众多“代购”的通病。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就处罚了嘉兴海宁市某代购网店,因其涉嫌使用违法广告用语。

据悉,2021年8月9日,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管局长安分局接到浙江省公平在线移交线索,称海宁某拉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上开设的某拉贸易所售的眼霜宣传页有“我们是日本最大的贸易公司,在国内注册资金500万,日本一手货源,去黑眼圈,去细纹”的广告用语。

网店使用违法广告用语。资料图片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商品的功能表述不准确,于2021年8月9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因从网上直接截图,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淘宝网店“某拉贸易”眼霜商品页面上使用“最大的贸易公司,去黑眼圈,去细纹”这些对产品功能表示不准确的用语进行宣传。

当事人在淘宝网站店铺广告中对商品的功能表述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之规定。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对商品的质量性能表示不准确的广告,同时对其罚款1万元。

据了解,浙江“公平在线”平台于今年2月份上线运行,是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发,主要针对平台经济治理开展有效监管,形成了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可将监测所产生的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分级交办。嘉兴市网络交易较为活跃,目前已统计的网络交易主体为20897个,登记网络交易平台11个。在服装、箱包、蚕丝、食品、粽子、小家电等方面交易较为活跃,桐乡市已建成浙江省网络交易监管示范区。截至目前,嘉兴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浙江公平在线”共收到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线索217条,已立案调查144条,平台线索整体真实有效。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特殊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有功效,需要注册,标签上要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进口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在购买进口护肤品、化妆品时,要注意查看进口商品销售包装有无中文标签,认准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号,核对注册信息。同时,购买化妆品、护肤品时应索取发票或购买凭证,以便更好地维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相关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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