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因为质量打折、拖延工期、合同设陷阱、承诺不兑现甚至关门跑路等问题,装修消费者权益屡受侵害,”9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装修服务类消费投诉42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近57%。
消费者张女士与德阳市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总价6.52万元,预支首期工程款4.2万余元。第一阶段施工质量验收完毕后,消费者才发现厨房、卫生间施工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整改并终止合同,经营者以消费者已签字验收为由拒绝。经调查发现,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材料明细表没有详细标注增加材料的材质等级、规格、价格等内容,商家也未明确告知,预算与核算出入较大。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装修装饰款3000元并解除装修合同。
无独有偶。成都消费者杨女士装修时发现装修公司未按照标准施工,决定终止装修并要求退还已付款项。经消委现场调查发现,装修公司确实未按照规范工艺顺序施工,期间省略施工步骤,存在房屋新建墙体未按照规范进行钢筋植入、新砌墙未做保养、水电线管开槽后未按照规范回填、电线线缆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等问题。经多次调解,装修公司同意在扣除验收完毕的29700元的项目费用后,退还剩余工程款项并解除合同。
除了施工质量不过关,有的商家提出的“美好”承诺也难兑现。西昌的王女士就被某装修公司推出的“预付装修材料款138000元送138000元材料、免费上门量房、设计”的活动吸引。参加活动并签订合同后,仅收到价值5万多元的装修材料,被告知需再缴纳138000元才能继续发货。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推销过程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调解,公司同意继续供货,按照材料实际使用量计算价格,由消委保管装修材料款,待消费者收到全部材料后再支付给装修公司。
消费者胡某委托内江市某装修公司装修住房并签订装修合同,该公司书面承诺保质3年,但住房装修一年后就出现漏水现象,且与装修公司协商无果。经核实,装修公司在合同中确实承诺装修质保3年,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经调解,装修公司同意免费为消费者处理漏水问题,并赔偿消费者2500元损失。
四川省消委提醒消费者,接受房屋装修服务时要谨记“四个一”:
选一家正规装修公司。选择家装公司时要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家装资质证书,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货比三家”很重要,可以通过消费口碑、行业协会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渠道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签一份规范的装修合同。合同是有效维权的重要依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双方基本信息,装修建筑面积、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装修价格、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及双方共同认可的补充事项等。签订合同前,消费者要与装修公司充分沟通装修风格、预算、方案等,对口头协商确定的内容要签字确认。
做一名房屋装修的监督者。房屋装修专业性较强,施工周期也较长,消费者要多与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沟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常到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和使用材料规格、型号,尤其注意隐蔽性工程,完工后较难检查核实,必要时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监理公司进行专业监控。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竣工验收时消费者应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验收。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做一个理性消费的业主。不要轻信低价装修,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多问“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算”,增强防范意识。签订合同后,要保管好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现场照片以及视频等有效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当地消委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