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9月17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24期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告。近期,该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组织对铝合金建筑型材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1家生产企业20批次产品,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GB/T5237.1~6-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系列标准的要求,对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壁厚偏差)、膜层性能、复合膜性能、复合性能(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检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闽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喷粉型材、隔热型材等20批次产品,未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产品。
据介绍,铝合金建筑型材广泛应用于门窗、幕墙、吊顶等建筑装饰行业及其他行业,是建筑上常用的重要材料之一。对铝型材不仅要求其具有优良的材质性能(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和精确的尺寸,还应具有优良的耐蚀、耐磨性能和美观、协调的表面及表面色泽。因此,铝型材的膜层质量(膜层厚度、膜层附着性、硬度)和材质性能(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是评价其质量优劣的两项最重要的技术质量指标。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合适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时候应注意:首先要查看产品标志。正规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都会有相应的产品标志,标志内容必须包括铝合金建筑型材合金牌号和状态、生产企业质检部门的检印、型材的名称和规格、膜厚级别和色泽、生产日期、批号、本商品执行标准编号、供方(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要尽量选购国家名牌、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在购买前应仔细检查产品表面质量,产品表面色泽应均匀,无明显色差,不允许划伤、气泡、腐蚀斑点、漆膜脱落等现象;当对所购买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可将该产品送有关权威检验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