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蔡龙吟 江燕雯 记者张文章)游客来时,海鲜标价高;市场监管人员来检查时,就临时变换海鲜标价标签,秒变平价海鲜。4月下旬,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金嶝渔翁餐饮店因搞海鲜“双面价”,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场责令改正,处以警告。
执法人员检查海鲜店。
海鲜店可变换价签。
随着五一假期来临,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文体旅游、公安、交通执法、城市执法等部门,加大对大嶝旅游市场的商超、餐饮店巡查力度,打击旅游市场乱象。近日,执法人员在对厦门市翔安区金嶝渔翁餐饮店检查中,通过询问游客、查阅点菜单和店内监控,发现该店经营者郑某在执法人员来店之前,临时变换海鲜标价标签,制造平价制售海鲜的假象,该店经营者违反了《价格法》第三十五条“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薄、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之规定,根据《价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店当场责令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也借此提醒商家一定要诚信经营,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消费者发现此类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