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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时间:2021-10-13 21:00:00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完成了41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等6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41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

微生物污染问题:海林市悦来颐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猴头菇超微破壁粉(生产日期:2021年6月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兴安岭林峰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佳源香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4月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佳木斯市汤原县鑫中龙原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酱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泉米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1年4月20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双鸭山市友谊县和盛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苏打水(生产日期:2021年4月19日),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齐齐哈尔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菜(购进日期:2021年8月25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鹤岗市南山区侯玉祥活鱼床销售的鲫鱼(购进日期:2021年8月18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宾县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8月23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小知识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 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溴酸盐: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经臭氧消毒时,可产生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应小于等于0.01 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臭氧杀菌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在大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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