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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 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

时间:2021-10-28 18:30:00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报道)

靴子终于落地。笔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房地产税已经被中央相关部门多次提及,从3月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到5月财政部等四部门召开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脚步”距离我们普通百姓的生活愈来愈近。

据此,一些机构与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应当会提速。不过,当授权国务院通过行政途径推出房地产税试点改革的消息很快如期而至时,市场和消费者依然强烈感受到了我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魄力与决心。

住有所居,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住房是民生之基,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立身之地、安居之所。当前,我国住房消费领域差异悬殊,在追求共同富裕的伟大征程中,需要国家层面通过制度安排,让住房这一我国居民家庭最重要的财富和资产在各个收入群体中逐步达到合理分配,让高中低收入群体都能享受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红利。

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需要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当前,各地出台了限购、限价、限贷、限售等多种行政性举措,但都是局部的、区域性的,治标难治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需要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而房地产税作为一种有效的具备长效机制属性的市场调节手段,就具有防抑炒房、减少空置房,调节收入分配与财产配置,遏制收入两级分化的作用。

由此,普通群众对房地产税试点改革的呼之欲出,自然翘首以盼。

除此之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还需要实施“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组合拳,才能达到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只有这样,住有所居的共同富裕目标才能更快实现。(徐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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