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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查处食品类行政案件123起

时间:2021-11-05 17:53: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助力福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今年来,福州市闽侯县实施四个“突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有力打击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县共查处食品类行政案件123起,罚没款98.25万元。

突出信息追溯,完善全程监管体系。闽侯县积极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2021年生产企业录入186万条数据,食品批发批零企业录入993万条数据,蔬菜和果品两大市场录入1193万条数据。同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监管,依托市场监管总局“食安员抽考APP”平台,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知识抽考。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清查“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加强餐饮行业治理。目前全县2538家餐饮服务单位建成“明厨亮灶”,占比达56.2%。其中各类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闽侯县教育局与全县49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闽侯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学区)与所辖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校(园)学生食品、食堂管理主体责任;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建立校领导陪餐制度。以永辉超市、朴朴为试点,建立“食品安全云网”,推进连锁超市智慧管理。

突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夯实食安生产经营过程监管。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受理、审查、审批的许可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和时效进行许可审批,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许可主体292家,食品经营许可主体6900余家。闽侯县健全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食品抽检监测。截至2021年10月,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62批次,合格2034批次,合格率98.64%。闽侯县还制定出台闽侯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69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信息录入工作。出台《闽侯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县、乡两级信息渠道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危害和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最小范围。

突出创新示范,强化产业升级动能。闽侯县完成海峡果品批发市场“一进口一出口”标准化改造。安排资金扶持5家市级直控副食品基地配套建设冷藏加工设施,补助1家企业申报的省级冷链物流项目,构建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2021年,闽侯县市场监管部门疏堵结合治理食品小作坊,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新增食品小作坊1家。闽侯县全面推行小餐饮备案登记,督促各乡镇(街道)划定区域指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推行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备案登记管理。

执法人员检查小餐饮经营单位。资料图片

突出问题导向,有力打击违法行为。闽侯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禽蛋禁用药物、牛羊“瘦肉精”、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专项整治。2021年至今,全县共查处食品类行政案件123起,罚没款9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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