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7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糕点、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1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农贸市场(赵建)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通市海安泰宁润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钟楼区邹区培文食品加工厂委托靖江市宝利园食品厂生产的休闲食品(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无锡市醉满楼餐饮管理无锡有限公司使用的水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无锡市新吴区大锅鸡餐饮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泰州市海陵区欧买德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靖江市靖城园宝食品厂委托南通味聚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糕(熟粉类糕点 冷加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徐州市云龙区何喜杰小吃店使用的圆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徐州市云龙区何喜杰小吃店使用的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沭阳人民中路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镇江句容市便民超市有限公司便民购物中心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泰州靖江市豪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发财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烧烤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销售的标称宁波金鼎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标称泰兴市健宝纯净水厂生产的健宝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苏州张家港市金港镇安欣达纯净水商行销售的标称无锡金耀乐臣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添加氯化钾用于调节口味),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碧螺山农贸市场水产3号冯汉良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颡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